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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对被许可人从事水行政许可事项活动和对行政相对人执行水法律法规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人:协会       文章来源:水利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协调办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11月6日至14日,省水利厅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程序规定》(云水政法〔2017〕10号)规定的抽查主体、对象和抽查比例,组织开展了对被许可人从事水行政许可事项活动和对行政相对人执行水法律法规情况的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10月17日,在厅直属机关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有关要求及比例,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确定了检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昆明—玉溪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腾冲市交通运输局(固东—自治二级公路工程项目)

(二)执法人员

黄 屏 省水政监察总队副处长(执法证件号:YN00504)

李维书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调研员(执法证件号:YN233938)

孔志国 水土保持处主任科员(执法证件号:YN00514)

(三)检查时间

11月7日 检查腾冲市交通运输局(固东—自治二级公路工程项目)

11月13日 检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昆明—玉溪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2家单位进行抽查,被检查的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经抽查,执法人员未发现有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行为,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超越行政许可范围的活动以及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的情况。但发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昆明至玉溪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存在水土保持方案变更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相关手续办理滞后之嫌;腾冲市交通运输局(固东—自治二级公路工程项目)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防洪影响评价相关工作。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其按照相关要求整改。

附件: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17年11月20日